高考总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 计分方式:
采用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即直接按考生实际得分计算)。
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100分),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2门(每门100分,共200分)。 - 物理/历史:
以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以 等级分计入总成绩,等级分通过全省排名按规则赋分(每分差3分,起点40分)。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
text{总成绩} = text{基础学科分数(450分)} + text{物理/历史分数(100分)} + text{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等级分(200分)}
$$
三、示例说明
假设某考生基础学科总分为420分,物理成绩95分,化学等级分85分(全省排名对应),则总成绩计算如下:
$$
text{总成绩} = 420 + 95 + 85 = 600 text{分}
$$
四、注意事项
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选择性考试成绩共同构成,两者按比例计入最终成绩(具体比例因省份略有差异);
考生可登录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具体分数构成及排名情况。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通用的高考计分规则,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