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湖南高考总分 750分,采用3+2模式,具体如下:
- 750分:
由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150分)+ 文科/理科综合科目(2科,每科150分)组成。
- 文科:语文、数学(文)、英语、政治、历史。 - 理科:语文、数学(回理)、英语、物理、化学。
语文、数学(文)、英语、政治、历史。 - 理科
考试模式
- 采用 3+2模式,即3门基础科目+2门选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其他信息
- 当年录取分数线为 540分,分文理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