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全国高考总分为 900分,具体构成如下:
总分由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占600分,体育考试占300分,合计900分。
单科满分
- 语文、数学:每科120分
每科120分
- 外语:60分
-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各100分,总分400分
- 文科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各100分,总分300分。
部分省份(如云南)曾采用文化考试630分+体育300分的总分结构,但全国统一标准为900分。
总结:
1987年全国高考统一总分为900分,分科及地区存在一定差异,但全国性标准以900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