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高考的评分规则,文史类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统一高考部分
-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
选择性考试部分
- 文史类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
- 另外选择地理、化学、生物、政治中2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 = 统一高考450分 + 首选科目100分 + 选考科目2×等级分(共200分)。
示例
若某文史类考生统一高考三科总分为400分,首选科目物理100分(原始分),选考科目地理80分(等级分)、生物90分(等级分),则总成绩为:
400(统考) + 100(物理) + 80(地理等级分) + 90(生物等级分) = 670分(需注意等级分换算可能影响最终分数)。
注意事项
选考科目等级分采用等级转换分,具体转换规则需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细则;
不同年份分数线和具体科目分值分布可能略有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