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是以师范教育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机构,其定义和功能可归纳如下:
核心定位
传统上,师范大学专注于培养各类教师,涵盖初等、中等教育师资,以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为主。现代则发展为综合性人才培养基地,除师范专业外,增设文、理、工、教等多领域学科。
历史渊源
- 中国最早使用“师范大学”译名的机构是1872年成立的东京高等师范学校(筑波大学前身)。
- 该名称源自法语“école normale”(标准学校),源于1794年巴黎高等师范学院。
学科与职能
- 主要学科包括教育理论、课程设计、教育心理学等,同时开展教育科研。
- 设有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教育实践与理论研究。
教育模式
除本科学位外,部分高校开设研究生项目,并设有函授部、培训部等,提供教育实习与科研机会。
发展趋势
随社会需求变化,师范大学正逐步向综合性大学转型,但始终保留教育本质属性,成为最接近教育本质的高等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