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的两年期限界定主要依据以下规则,结合权威政策信息整理如下:
一、时间起点判定
- 若留学回国后获得境外学位证书,以获得证书前末次入境时间作为两年期限起点。
- 若留学毕业后在境外工作,以结束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 若回国后获得境外学位证书,以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毕业时间作为参考
- 部分情况下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毕业典礼时间作为起始点,但需结合实际入境时间综合判断。
二、社保与工作要求
社保累计要求
-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半年不限基数)或12个月(1倍社保基数)即可落户。
- 部分特殊群体(如高水平院校专业、科创清单企业)可缩短至连续缴纳6个月。
工作连续性
- 两年内需持续在上海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社保基数需符合规定。
三、政策例外情况
派遣人员限制: 仅限与上海本地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派遣工不符合落户条件。 学历层次差异
四、注意事项
待业期(无工作或社保记录期)最长不超过2年,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入境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建议提前办理签证并保留相关证明。
以上规则综合了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