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总分排序规则如下:
一、基础排序原则
所有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总分高的位次靠前。
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以下指标:
- 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
- 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按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 外语单科成绩;
- 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七选三)。
二、特殊类型考生
艺术类:综合成绩(文化课+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总分、文化课总分等指标排序;
体育类: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体育特长考核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总分、文化课总分等指标排序。
三、位次唯一性
每位考生对应唯一位次,由考试院通过短信通知,位次在录取过程中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