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高考总分情况如下:
1994年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甲卷)的总分为 750分,文科和理科的满分均为750分,采用“3+3”科目模式:
- 文科:语文150分 + 数学150分 + 英语150分 + 文综(历史/地理/政治)300分
- 理科:语文150分 + 数学150分 + 英语150分 + 理综(物理/化学/生物)300分
部分地区特殊说明
- 云南省:
1994年高考总分750分,文科和理科采用相同分值标准,但录取时区分重点本科线、一般本科线和专科线
- 河北省:1994年理科考生总分为750分,文科考生总分为700分(物理、化学、生物70分+其他科目150分)
- 吉林省:英语科目采用“笔试分数×1.25”换算为150分满分,听力成绩单独计分(30分)
- 湖北省:1994年高考总分750分,文科和理科科目及分值与全国统一考试一致
- 山西省:1994年高考总分750分,但存在文理科分卷现象,文科600分,理科700分
注意:由于1994年高考初期存在地区分卷现象,考生需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录取规则判断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