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专生实习期间应签订何种合同,需根据实习性质和具体情况判断:
一、一般情况(非就业类实习)
多数情况下,非就业类实习(如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属于劳务关系,法律未强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核心内容:
需包含实习时间、工作内容、报酬、双方责任等条款,避免模糊表述。
若实习生为在校学生且未毕业,可签订三方协议(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明确实习安排及毕业后的入职意向。
- 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非劳动合同,不涉及社保缴纳,但可约定违约金条款。 二、就业类实习(特殊情况)
若实习以就业为目的(如未毕业但已签订三方协议或实际接受管理、获取报酬),则可能形成劳动关系,需签订 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部分地区(如江苏、厦门、重庆)认可就业实习应签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缴纳社保。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性质
实习协议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受民法调整;劳动合同则受劳动法调整,两者在法律救济途径上存在差异。
权益保障
- 实习期间通常无需缴纳社保,但协议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时间等具体条款。
- 签订前需仔细核对协议条款,避免显失公平或违法内容。
身份影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仍为在校学生,不影响毕业资格;若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则可能转为正式员工。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是否以就业为目的、是否为在校学生)选择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咨询学校或法律专业人士确认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