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高考总分因年份和地区而异,具体如下:
- 总分:
500分(文科)或710分(理科)
- 科目设置:
- 文科: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每科100分;
- 理科:语文、数学、政治、物理、化学、生物(生物70分),每科100分。
- 总分:
500分
- 科目设置:与全国统一考试一致,文科和理科均考5门科目,每科100分。
- 总分:
710分
- 科目设置:理科包含数学(120分)、语文(120分)、英语(100分)、化学(100分)、物理(100分)、生物(70分)、政治(100分)。
说明:
八十年代高考总分因地区政策、考试科目设置差异较大,全国统一考试通常为500分,部分省份(如江苏、四川)可能更高。- 英语在理科中的占比较高,对理科考生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