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排序原则
总分优先
首先比较考生总分,总分高的考生排名更靠前。
单科成绩递进
- 文史类考生按 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理工类考生按 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规则同文史类。
志愿与分数结合
- 若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则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志愿优先级最高;
- 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特殊情况处理
科目成绩完全相同
若考生在所有比较科目中的成绩均一致,则视为相同名次(即排位分相同)。
志愿与分数冲突
若考生志愿顺序与分数排序冲突(如志愿靠后但分数更高),则按分数排序录取。
三、注意事项
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排序规则可能因省份或高校专业组要求略有不同,建议考生查阅本省《招生计划手册》或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
综合素质评价
部分高校在录取时可能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此因素通常在专业录取阶段发挥作用,而非本科投档阶段。
填报志愿建议
- 可尝试“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策略,合理搭配志愿院校和专业;
- 若对某高校有明确偏好,可将其设为第一志愿,并确保该校在本省招生计划内的投档分数。
以上规则综合了广西近年高考录取政策,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