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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音初试伴奏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5-11 22:17:03

关于浙江音乐学院(浙音)初试伴奏要求,综合各专业考试大纲及近年政策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乐器演奏类专业伴奏要求

浙音初试伴奏要求是什么

钢琴演奏

必须自备钢琴演奏曲目,可重复初试曲目。

其他乐器

- 自备要求: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需考生自行准备(如小提琴、吉他、古筝等)。

- 曲目选择:需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部分专业(如流行音乐系)可要求自选流行或爵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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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奏规范:演奏时不得使用伴奏,需提供五线谱伴奏谱,且需按原调谱面演唱。

二、特殊说明

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初试和复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作曲与指挥系(如合唱指挥、乐队指挥):初试和复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流行音乐系:部分方向(如钢琴演奏)需自备曲目,其他方向可能允许使用简单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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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视频录制:部分专业(如器乐、声乐)需单独录制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伴奏谱要求:提供五线谱伴奏谱,且需与演奏曲目完全一致,调号、演奏技巧等需符合要求。

以上要求综合了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建议考生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并提前与招生办或专业教师确认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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