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录取工作遵循“分批次、分阶段、分规则”的原则,具体流程和规则如下:
一、录取阶段划分
部分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的选拔确定录取名单(如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等)。
统一招生计划录取阶段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由招生部门综合评定和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等。
二、投档方式与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
- 比例与规则: 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录取,首次投档未录满则补投后续志愿。 - 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
艺术类“统考+校考”和本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专业)。
- 规则: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
- 考生先选择学校再专业,部分院校在录取后可能根据专业缺额进行调剂。
三、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
高考成绩高的考生先于成绩较低的考生投档。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和投档,一旦投档后不再补档。
每个考生在每个批次仅有一次投档机会。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科提前批(如强基计划)、本科一批(普通高校)、本科二批(高职高专)、专科批次等。
残疾人、体育专项生、艺术特长生、农村学生、少数民族等可享受加分或专项计划录取。
部分批次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招生计划,会组织征集志愿,考生可二次填报志愿。
通过广东教育考试院官网或电话查询,结果公布时间通常在高考后一个月内。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广东高考录取政策,具体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