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总分及科目设置如下:
一、总分构成
- 语文:
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
- 总计:450分
- 首选科目:
物理或历史(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2门(每门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 = 450分(统考) + 100分(首选) + 100分(再选等级分) = 750分$$
二、科目选择说明
物理/历史:考生需在高中阶段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均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四选二: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具体科目组合由考生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决定。
三、其他说明
考试时间:
普通类:6月7-9日
夏季高考:3月1-2日(部分年份)
分数计算:
统一高考科目采用卷面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先按卷面分折算为等级分(12分制),再计入总成绩。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广东高考的官方政策,确保与最新考试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