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同分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按分数优先、科目成绩排序,具体如下:
一、核心排序原则
以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
"3+1+2"模式排序
若总分相同,则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
单科成绩递进
- 单科成绩:语文或数学中较高分者优先;
- 英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 普通类专业:
按选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者优先);
- 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依次比较再选科目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直至区分顺序。
二、特殊说明
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排位顺序投档;
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需结合历年分数线与个人排位科学填报。
总结:
广东高考同分录取通过多维度科目成绩和志愿类别综合排序,确保公平性。考生需重点关注"3+1+2"模式下的科目组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