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总分计算方式采用“3+1+2”模式,具体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首选科目
从物理和历史中任选一门,满分100分,采用卷面分直接计入总分。
选考科目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两门,每科满分100分。这两门科目的成绩通过等级赋分方式计入总分,具体为:
- 先将原始分数转换为等级分(基于全省排名),
- 再按公式:
$$
text{等级分} = Z_1 times 100 + 500
$$
其中$Z_1$为通过正态分布查表得到的数值。
总分计算
将上述三部分成绩相加,即:
$$
text{总分} = 450(基础科目) + 100(首选科目) + 200(选考科目等级分)
$$
最终总分为750分。
补充说明:
英语科目总成绩由笔试成绩($13/12$折算)和听说成绩(卷面分÷3)组成,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