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阅卷标准主要涉及卷面分和等级赋分两种计分方式,具体如下:
一、卷面分制度
-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总分为450分
- 理科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学各100分,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各100分,总分为700分
- 体育/艺术类:满分300分
评分原则
- 采用“只看公式,不看文字”原则,答案中文字说明不计入分数
- 具体题目分值分配以当年《高考试卷评分标准》为准,部分主观题按评分细则打分
二、等级赋分制度(适用于物理、历史、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
等级划分
- 采用7个等级:A1(最优)、A2、A3、B1、B2、B3、C1
- 根据考生整体表现动态调整等级分布
赋分规则
- 同一分数段内,先按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名,再根据排名分配等级
- 例如:某分数段有10人,前3人等级为A1,中间4人为A2,后3人为A3
三、成绩合成与发布
文化总成绩计算
- 文科类:卷面分×120% + 学考成绩×30%
- 理科类:物理/历史卷面分×130% +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级分×70%
成绩复核流程
- 初步评卷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校验、复核,确保准确后再发布最终成绩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评卷人员要求: 需通过专业培训并考核,确保评分标准统一 卷面分与总分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及评分规则,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