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大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重点和时代需求,存在差异化的表述。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常见定义:
一、政府综合类专项治理(如湖北省)
湖北省政府曾启动的“六个专项治理”包括:
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
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
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该治理由省纪委统一领导,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推进,旨在规范公共资源使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政法领域专项治理(如石狮市、监利市)
石狮市“6+2”专项治理
在省专项治理基础上增加“非法集资”“打击恶意逃废债”两项,通过24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
监利市“双优化”专项治理
聚焦优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解决项目审批繁琐、懒政怠政、公款消费等问题。
三、其他领域专项治理(如交通安全、金融风险)
交通安全领域: 整治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等问题。
金融领域: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保险违规等行为。
环保领域: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打击污染企业。
总结
“六大专项治理”需结合具体领域和部门职能确定,其核心是通过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考政府官网或权威部门发布的文件,获取最新、最针对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