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考艺术音乐类考试分为 音乐表演类和 音乐教育类两类,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分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 考试科目:
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演奏(240分)
- 器乐要求:
- 考生需演奏2首不同风格曲目,随机抽取1首,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
- 中西打击乐需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各1首,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且背谱演奏
- 考试科目:
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演唱(240分)
- 声乐要求:
- 考生需演唱2首同一唱法曲目,随机抽取1首,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
- 考试前提供1遍标准音,背谱演唱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科目: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165分)、副项(声乐/器乐,75分)
主项与副项:
考生需从声乐、器乐中选择1项作为主项,1项作为副项
例如:主项选择钢琴演奏,副项选择声乐演唱
三、其他注意事项
乐理与听写:主要考查音程、和弦、节奏等基础知识,题型包括选择题和视唱
视唱内容:包含新谱视唱和五线谱记谱,需注意音准、节奏及表现力
评分标准:器乐、声乐均以演奏/演唱技巧、音乐表现力及曲目难度为评价重点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考纲,建议考生结合自身特长和报考院校要求进行针对性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