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普通话考试主要包含以下四个科目,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 内容:
100个单音节字词(如“天、地、人”等)
- 要求:考查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准确性,限时3分30秒,满分10分。
- 内容:
50个双音节词语(如“美丽、快乐”等)
- 要求:除发音外,需掌握上声变调、儿化韵、轻声等语音现象,限时2分30秒,满分20分。
- 内容:
400字指定短文(如新闻报道、文学作品片段)
- 要求: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及朗读流畅性,限时4分钟,满分30分。
- 内容:
根据给定话题(如“我的家乡”“我的梦想”)进行3分钟即兴表达
- 要求:无文字依据,考查口语规范程度、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满分40分。
考试说明:
采用口试形式,总分100分,一级甲等为最高等级。- 各部分内容均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分值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