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高考制度采用"3+1+2"模式,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置
共设3个批次:
- 本科提前批次(含军事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
- 本科批次(普通类)
- 专科批次(含专科院校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特殊类型招生
建立特殊类型招生专项计划,单独设置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前进行
二、志愿填报与投档规则
志愿构成
以"院校专业组+专业(类)"为单位填报,考生需根据自身选考科目组合选择对应的院校专业组
投档方式
- 平行志愿: 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投档。 - 若考生分数高于该院校专业组投档线,则投档该专业组所有未录满专业 - 若分数未达,则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 专业调剂
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划线、录取,实行"分科类、分专业组、分批次"录取模式
三、录取依据
主要依据
- 统一高考成绩(文化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参考)
特殊类型招生
除统招外,还参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A类等专项指标
四、录取流程与原则
分科类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比例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参照本科一批次比例
投档顺序
先投档本科提前批次,再本科批次,最后专科批次
若考生未被本科录取,则参与专科批次投档
分档规则
同分考生按以下顺序排序:
- 语文+数学总成绩
- 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
- 外语单科成绩
- 首选科目单科成绩
- 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
- 志愿顺序(顺序靠前者优先)
五、其他注意事项
填报时间: 考生需在6月28日至7月2日完成志愿填报 档案调阅
录取监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1年改革以来的调整,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