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根据考生身份和条件分为以下类别,具体规则如下:
一、加分类型及分值
录取时加 20分投档
。退役军人加分
- 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20分投档。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分投档。
归侨、华侨及台湾省籍考生
录取时加 5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
报考省属高校: 3分投档。
二、叠加规则与限制
叠加原则: 地区加分(如经济、教育水平)与文化加分可叠加,但 总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单项选择: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 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如20分、10分、5分),超出部分不计入总分。
三、不适用范围
所有加分项目均 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四、其他说明
加分比例:具体比例由江苏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可能调整。
总分计算:加分后总分为文化统考成绩(480分)+附加题分数(语文/数学40分),但加分仅影响投档资格,最终录取由高校审查决定。
建议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获取最新政策文件及当年具体加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