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苏省高考总分设置为 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包含语文(160分)、数学(200分,含40分附加分)、外语(120分,含听力考试30分),三门科目总分为480分。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考生需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2门,每门100分,总分为200分。
总分计算方式
理科: 480分(统考科目) + 200分(选修科目) = 680分
文科:480分(统考科目) + 100分(选修科目) = 580分
补充说明
当时未设学科附加题,选修科目不享受额外加分。- 部分早期资料可能将选修科目分值误标为150分,实际应为100分。以上信息综合了当年高考制度及近年江苏高考分值设置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