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证书丢失后,无法补办原件,但可通过申请学历证明书替代。具体流程如下:
一、补办流程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需说明原就读学校、学号、姓名、性别、原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成绩及补办原因)
- 小一寸照片1张
- 原毕业学校盖章的推荐函(部分流程要求)
学校审核
- 向原毕业学校教导处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教导处盖章并签字
教育局办理
- 携带学校审核材料至当地基础教育办公室或教育局,由存档部门核对信息后补办学历证明书
领取证明
- 办理完成后,凭身份证或学历证明书原件领取,原证书编号作废
二、注意事项
时效性: 建议尽快办理,避免影响升学或就业 效力说明
特殊情况: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可能需由原学校直接开具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