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环保专升本考试科目设置,综合近年政策及专业要求,具体如下:
一、统考公共科目
所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除外)均需参加:
大学语文(科目代码201)
高等数学(科目代码203)
大学英语(科目代码101)
二、专业综合科目
环境工程类
多数院校以环境监测为必考科目,部分院校可能增加化学(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类
以环境生态工程综合为专业课(如湘南学院)。
环境设计类
包含环境设计基础、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综合、快题设计、室内空间设计等课程。
三、选考科目说明
各院校从统考科目中自选2门作为专业综合科目(如数学+环境工程类综合);
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需在3门统考科目中选1门+2门专业综合科目,其中1门为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
四、其他注意事项
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可能需加试专业技能,具体内容由招生高校确定;
所有科目满分500分,其中统考公共科目300分,专业综合科目200分。
建议考生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为准,并结合自身专业方向选择报考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