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高考总分由统一高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3门):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3门):
首选科目(1门):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2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后的成绩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成绩通过等级赋分转换,具体规则如下:
等级 | 比例 | 赋分区间 |
---|---|---|
A | 15% | 100-86 |
B | 35% | 85-71 |
C | 35% | 70-56 |
D | 13% | 55-41 |
E | 2% | 40-30 |
假设某考生成绩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135分,数学140分,外语145分,总分420分。
首选科目(物理):95分。
再选科目:
化学:原始分88分,赋分后92分(A等级)。
生物:原始分82分,赋分后85分(B等级)。
总成绩 = 420(语数外) + 95(物理) + 92(化学) + 85(生物) = 692分。
若总分为675分,可能是以下组合之一:
语数外总分较低(如400分),首选科目90分,再选科目两科均85分左右。
或语数外总分较高(如430分),但再选科目赋分较低(如70分和75分)。
赋分成绩取决于全省考生排名,原始分高不一定赋分高。
具体分数需结合当年考试难度和赋分情况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