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唐山执行全省统一标准),高考总分为750分,由以下科目构成:
统考科目(原始分计入):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原始分计入。
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赋分起点30分)。
单科成绩:若某科(如再选科目)原始分极低,可能因等级赋分规则(最低30分)实际得分为30分。但27分低于赋分起点,需确认是否为:
缺考或违纪:成绩按0分处理,或部分科目未计入总分。
特殊政策扣除:如加分取消或违规扣分。
总分误解:可能混淆了其他考试(如高中录取总分800分)或单科分数。
科目类型 | 科目 | 满分 | 计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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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 150×3 | 原始分 |
首选科目 | 物理/历史(选1) | 100 | 原始分 |
再选科目 |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选2) | 100×2 | 等级赋分(30分起) |
再选科目赋分规则:原始分按比例转换至30-100分区间。
若需进一步核实27分来源,建议联系当地考试院确认具体科目得分或政策执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