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唐山执行相同标准),高考总分574分的构成如下表所示。总分计算采用“3+1+2”模式,满分为750分,具体分值和计算方式如下:
科目类型 | 科目 | 分值范围 | 计入方式 | 示例分数(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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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科目(3) | 语文、数学、外语 | 150×3 | 原始分 | 语文120,数学125,外语110(总分355) |
首选科目(1) | 物理或历史(任选1科) | 100 | 原始分 | 物理85 |
再选科目(2) |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任选2科) | 100×2 | 等级赋分 | 科目A赋分后72,科目B赋分后62(总分134) |
总分 | 750 | 574 |
等级赋分规则:再选科目(如化学、生物等)按考生原始成绩排名划分等级(A-E),再转换为对应区间分数(A:100-86,B:85-71,C:70-56,D:55-41,E:40-30)。
示例分析:假设考生成绩为语文120、数学125、外语110(统考355分),物理85(原始分),再选科目通过赋分后分别为72和62分,则总分为355+85+72+62=574分。
实际赋分结果取决于当年考生成绩分布,表中示例为假设值。
若需具体科目组合分析,可提供单科原始成绩进一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