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唐山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高考总分由“3+1+2”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若考生总分为736分,其构成可能如下(假设各科目得分接近满分且无政策性加分):
科目类别 | 科目名称 | 满分 | 计分方式 | 示例得分 |
---|---|---|---|---|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 | 150分 | 原始分 | 148分 |
数学 | 150分 | 原始分 | 149分 | |
外语 | 150分 | 原始分 | 147分 | |
选择性考试科目 | 物理/历史 | 100分 | 原始分 | 98分 |
再选科目1 | 100分 | 等级赋分后成绩 | 97分 | |
再选科目2 | 100分 | 等级赋分后成绩 | 97分 | |
总分 | 750分 | 736分 |
统一高考科目(450分):语文、数学、外语按原始分计入,每科满分1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原始分计入,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满分各100分。赋分规则为:原始分按比例划分为A-E五个等级,转换后对应分数区间为100-86、85-71、70-56、55-41、40-30分。
736分需各科目接近满分,若存在政策性加分(如少数民族、农村考生等),需在原始分基础上额外增加。
实际赋分结果由考试院公布,考生无需自行转换。
不同年份或地区的赋分规则可能微调,建议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