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换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换证条件
1. 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补发
2. 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换
3. 证书到期需重新考试(仅限未补办或换发的情况)
二、补发/换发流程
材料准备
-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 原证书(损毁时需收回)
提交申请
- 向原发证机关(如区县教育局或指定机构)提交材料
- 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注明补发/换发原因
审核与办理
- 机构审核材料,确认信息一致后收回原证书
- 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领取新证
- 自取或邮寄新证书(需提供收件地址)
- 新证书编号与原证一致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 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信息有误时,需通过系统变更流程办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证书过期,需重新参加考试获取新证,不可直接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