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服务因特定原因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具体操作如下:
一、会计分录处理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申报方法
电子税务局操作
- 进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 在“进项税额转出”第20栏填写红字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
- 主表自动关联表二数据,提交后完成申报
纸质申报表填写
在附列资料二中对应栏次手动填写,确保与电子表数据一致
三、常见情形及处理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货物/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
- 报批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 报批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改变用途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四、注意事项
区分转出与不得抵扣:
转出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为购进时即不合规的进项税额
比例计算:混合用途时按比例分摊转出额(如50%用于非应税项目)
及时申报:每月申报前需完成表二数据填报,避免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