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年底结转需根据工程进度和会计要求进行,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一、结转前提条件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需转入固定资产;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需结转至下一年度处理,不得提前办理决算。
收集合同、发票、验收单据等,确保成本核算准确。
二、核心结转步骤
-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人工、机械等)
-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
-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成本,公式为:`总工程预算 * 完工进度 - 已转出成本`。
收入与成本结转
- 确认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结算与冲平处理
- 工程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 完工冲平: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三、特殊情况处理
未完工工程: 若工程未完工且未达到固定资产条件,需在年度财务决算前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次年继续处理。
费用分配与调整:按项目或进度分配费用,预提未确认费用或冲减已结算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确保数据准确合规。
结转前需与项目负责人核对进度,避免遗漏或重复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