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设备的计税方式需根据服务性质和纳税人类型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
若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分别核算销售额,设备销售按13%税率,安装服务可选择:
- 一般计税方法:
9%
- 简易计税方法:3%(适用于甲供工程、清包工等特定情形)
若设备由发包方提供(甲供),安装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3%。
混合服务
若安装服务同时包含设备销售和技术服务,需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13%和5%的税率;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13%。
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式
安装服务统一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3%。
三、其他注意事项
进项税额抵扣
-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外购设备用于甲供工程时,其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
销售额核算
- 需分别核算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混合销售从高适用税率。
附加税费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9%或3%,附加税费包括城建税(7%-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附加税费同上。
四、特殊情形处理
自产设备安装:
若为自产设备,需区分是否属于甲供工程,按上述规则执行;
外购设备安装:若已分别核算销售额,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维护保养服务:属于“其他现代服务”,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五、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frac{含税销售额}{1+税率} times 税率
销售额 = frac{含税销售额}{1+税率}
$$
(注:一般纳税人常用13%或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统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