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票凭证的账务处理需根据发票认证状态和用途进行区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认证可抵扣进项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月末认证处理
若发票在月末前认证,直接按上述分录处理;若逾期未认证,需在认证后调整分录:
- 原分录: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调整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二、未认证进项票
初始入账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同时在备查簿注明“待认证”
认证后调整
认证通过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若逾期未认证,需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特殊情形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进项票时,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如库存商品),不进行抵扣:
借:库存商品(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不能抵扣的进项票
若进项票因违规、非应税项目等无法抵扣,需做转出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视用途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注意事项
认证时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认证期内申报抵扣,逾期可能影响抵扣资格。 费用归属
税务调整:业务招待费需符合税法规定,超支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处理流程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务机关要求进行调整,建议定期进行税务自查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