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税务规定,开票系统红冲凭证的操作流程如下,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类说明: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
- 购买方已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填开信息表,暂依表中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待取得红字发票后记账。
- 购买方未认证:销售方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提交系统校验。
获取信息表并开具红字专票
- 系统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后,销售方在开票系统中选择“红字发票开具”,输入编号自动带出蓝字信息,打印并交付购买方。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
直接开具红字普票(多数地区无需信息表)
-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填开】→【红字】→输入原发票代码、号码,系统自动带出原信息,核对后打印红字普票(需占用1张纸质发票)。
特殊地区需提前申请信息表
- 部分地区要求销售方先提交信息表,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电子发票红冲
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红字发票开具】→录入原发票代码、号码→选择红冲原因(如“开具有误”)→系统自动调整数量/金额→提交审核并生成红字电子发票。
注意事项
- 选择“开具有误”时,系统强制全额红冲,不可部分调整(如仅修改数量或金额)。
- 跨月红冲需注意额度返还规则:当月红冲实时返还额度,跨月红冲不返还。
四、通用要求
冲红前提:
原发票必须已开具且符合税务规定,跨月红冲需在次月操作。
资料准备:专用发票冲红需提供信息表,普通发票冲红通常仅需原发票信息。
以上流程综合了最新税务政策及操作规范,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