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错专票的快速冲红流程如下,需根据发票状态(已认证或未认证)和是否跨月选择不同操作方式:
一、未认证发票冲红(无论是否跨月)
- 在开票系统中选择“销售方申请办理”,输入原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等信息,打印信息表并提交审核。
- 审核通过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完成冲红。
购买方申请(开票有误)
- 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选择“购买方申请办理—已抵扣增值税”,输入原发票信息,提交审核。
- 审核通过后,将信息表交给销售方,由销售方开具负数专用发票。
二、已认证发票冲红
跨月处理
- 需由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选择“购买方申请办理—已抵扣增值税”,提交信息表并打印。
- 销售方根据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专用发票。
未跨月处理
- 销售方申请: 在开票系统中选择“销售方申请办理”,输入原发票信息,打印信息表并提交审核。 - 购买方申请
三、特殊类型发票处理
成品油专用发票:需在开票系统中勾选“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按流程操作。
电子专票:若受票方已确认用途或入账,可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确认单,销售方无需额外操作。
四、注意事项
红冲操作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可能产生滞纳金。
电子发票冲红流程更高效,建议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操作。
若不确定操作流程,可咨询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