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考试中,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录取顺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具体以各省政策为准:
一、主要录取依据
多数省份以公共课(如英语、政治理论)的总成绩作为首要排序依据,通常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单科成绩
若公共课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单科成绩,优先级顺序为:
- 专业基础课
- 政治理论科目
- 英语科目(非英语类专业)。
志愿顺序
当上述条件均相同时,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二、分省示例
江西: 总分相同时,优先比较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陕西
江苏:总分相同时,优先比较专业课成绩或英语四级成绩。
河北:依次比较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成绩,若均相同则比随机码。
山东:按公共课(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课顺序排序。
福建:优先比较专业综合课、英语、政治,志愿相同则按报考顺序。
三、其他注意事项
部分省份将统考科目组与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排序。
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等特殊群体可能有专属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
若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部分院校可能通过抽签或随机数决定录取顺序。
建议考生以本省《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专业手册》中的录取规则为准,并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