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票的处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公司设立后,凭借营业执照领购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取得的发票分为销项发票(开出去的)和进项发票(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分为三联,分别是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
收到发票后,需检查发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符合抵扣条件,可以进行抵扣。
抵扣时应遵循税收政策和规定,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发票是企业的重要税务凭证,应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建议建立专门的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发票的领取、使用、保管等流程。
开具后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报销发票时,需开具发票,取得合法凭证,粘贴原始凭证,依照原始凭证发生的交易时间分类详细填写报销单,并编号。
报销单必须经过上级领导人员批准,财务人员需对单据、报销标准进行复核,付款出纳根据审批签字的报销审批单进行付款。
如果发票丢失,应立即通知开票方并提供发票号码等信息,获取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并由开票方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此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还需准备发票丢失的情况说明,并经过相关责任人的签字批准。
如果发票在认证之前丢失,购买方可以通过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和销售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来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相符的情况下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发票尚未抵扣,可以退回给开票方,并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与真实情况对应的发票。
如果发票已经抵扣但还处于开票当月,需要向企业所属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问题发票的抵扣,并退回给开票方,要求其重新开具与真实情况对应的发票。
如果问题发票已经抵扣且已过抵扣当月,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取得问题发票的原因,并补缴问题发票抵扣的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如果发票不合规,企业应要求销售方补开或换开合规的发票。如果无法补开或换开,企业应提供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如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电子发票收集系统,确保所有发票都能及时、完整地收集到,并对发票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使用专门的软件或工具,将收集到的电子发票信息录入到税务系统中,进行抄税报税处理。
报税申报完成后,企业应做好电子发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对已申报的电子发票进行备份、存储等。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可以确保发票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避免因发票问题带来的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