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是数学中的基本概念,具体定义如下:
质数,又称素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数。
质数只有两个正因数,即1和其本身。
最小的质数是2。
合数是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合数至少有一个除了1和自身的正因数,即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其他正整数能够整除它。
最小的合数是4。
此外,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
总结:
质数:大于1的自然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合数: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其他因数。
建议:
在学习质数和合数时,可以通过列举一些具体的数来加深理解,例如2、3、4、5、6等,并注意1这个特殊的数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