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申请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复查申请时间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 3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
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
成绩复查申请表(需填写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申请科目及准考证号等)
三、申请方式
现场提交
持上述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大厅提交。
邮寄提交
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指定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
四、复查范围
仅限 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 录入是否有误,具体包括:
客观题分数计算错误
主观题评分标准执行偏差
答卷漏评、漏项等计分错误
试卷、视频监控等材料不在复查范围内。
五、复核流程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汇总
接收申请后40日内将材料报送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部门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协调评卷单位进行复核,需15个工作日完成。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通过短信或考务系统反馈给考生。
六、注意事项
申请不可代办,必须本人提交。
客观题缺考不参与复查,仅限主观题分数异常时申请。
复核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反馈。
如对复查流程或材料要求有疑问,建议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查询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