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就业补贴金的领取需根据具体政策类型和条件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活补贴(针对应届毕业生)
- 已办理长春市户口迁入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长春籍),首次在长春创业或灵活就业。
- 创业需提供创业相关证明,灵活就业需提供社保缴费凭证或离校未就业证明。
补贴标准
- 本科生:400元/人/月
- 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
- 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
- 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 审核流程:就业服务局初审、实地考察、公示(3天)及市就业服务局最终审核。
二、购房补贴(针对应届毕业生)
申请条件
- 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在校毕业生),购买首套商品房。
- 补贴对象为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房者。
补贴标准
- 一次性补贴2万元。
办理流程
- 填写《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
- 提交购房凭证至市房地局指定部门办理。
三、灵活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 每人每月最高2万元,分2年发放。
- 需满足“毕业2年内未就业且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条件。
办理流程
- 登录“长春市人才服务网”在线申请,上传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四、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月1880元,16-24岁失业青年每月1128元。 申请条件
注意事项
所有补贴均需办理落户手续,非长春户籍需符合迁入条件。
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服务部门。
部分补贴(如购房补贴)有明确购房限制(如首套房认定标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访问长春市人才服务网()或拨打就业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