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证遗失补办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补办流程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区或就业局,通过系统查询《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编号、发证机构及发证时间。
声明作废
在本地报社刊登报纸声明该证件作废,需公示7天。
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声明作废的报纸(及交费收据)、补证申请表(需注明丢失时间、地点、原因)到就业局办理补证手续。
审核与领证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完成审批流程后,重新制证并领取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报纸声明作废的原件及交费收据
- 补证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补充说明
- 初次办理需额外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 若因劳动争议导致失业,需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失业登记与补证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办理; 地区差异
后续事项:补证后需及时更新社保缴费记录,并定期报告就业状况。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