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合同中文员关系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档案、户口接收单位填写
若单位具备接收档案的能力(如有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指定机构),则档案接收栏应填写该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的全称(如"XX市XX区人才交流中心")。
户口接收
户口应返回原籍办理,需持报到证到户籍科办理转户手续。若单位协助办理,可填写单位名称,但需注意户口性质不会因就业而改变。
二、团组织关系处理
随档案转移
团组织关系应随档案转入就业单位,填写时需在"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栏填写接收单位的全称(如"XX公司团支部")。
未就业情况
若暂时未就业,可填写"未就业",团费可继续由原单位缴纳或转至生源地人才中心。
三、填写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所有信息需与《就业协议书》其他部分保持一致,避免遗漏或错误。 特殊情况处理
回原籍就业:档案、户口转回原籍,团组织关系可转至原籍团支部或人才中心;
跨省就业:需提前联系接收单位确认接收流程,部分地区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
四、示例填写
| 项目 | 填写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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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接收单位 | XX市XX区人才交流中心 | 需在系统确认接收资格 |
| 户口接收单位 | 原籍户籍科 | 户口性质不变 |
| 团组织关系| XX公司团支部 | 需提供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
建议填写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接收单位,确保符合当地政策要求。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参考学校提供的模板或拨打1234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