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无就业补助的部队随军家属申请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需经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并与军人共同生活满一定期限(如6个月)。
随军前未就业或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随军后未就业且无固定收入。
部分地区需户籍所在地为指定区域(如南宁市城区)。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随军批复、军人身份证明(如《驻市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费增发人员审批表》)。
无工作无收入证明(如街道办/社区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双方书面申请、军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材料。
民政局/人社局核实信息,符合条件的上报市级部门审批。
每半年复核一次,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政策规定。
四、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不同省份(如芜湖、南宁)具体标准及流程可能不同,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时效性:建议提前咨询部队或当地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