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未就业时签订合同需根据身份性质和就业形式选择合适的协议类型,并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协议类型选择
若以实习形式就业,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条款。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协议
若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如家教、设计等),可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及双方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
仅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 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备劳动能力;
- 完成学业或取得有效身份证件;
- 以就业为目的建立劳动关系。
二、签订注意事项
主体资格
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通常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资格,只能签订实习或劳务协议。
必备条款
无论何种协议,均需包含:
- 双方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 工作内容、地点、时间;
- 报酬标准及支付方式;
- 社会保险缴纳条款。
格式协议修改
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属格式合同,可通过备注栏补充约定休假、住房、保险等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条款。
试用期约定
若进入试用期,需明确试用期时长(通常1-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约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合同签订流程
- 用人单位填写协议并盖章→学生签字→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三、法律风险防范
证书要求: 若用人单位以毕业证/学位证作为入职条件,未达标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 违约金条款
证据保存:签订后保留协议副本,及时留存沟通记录,便于维权。
建议签订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协议符合《劳动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避免因条款漏洞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