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资讯 报考指南 电子送达地址如何填报

电子送达地址如何填报

发布时间:2025-05-06 17:42:01

电子送达地址的填报方式需根据不同主体选择,具体如下:

一、当事人个人填报方式

电子送达地址如何填报

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 可在立案时由原告填写,或被告/第三人收到案件材料后反馈至法院。

书面注明电子地址

- 在起诉状、答辩状中直接标注电子送达地址(如邮箱、即时通讯账号)。

电话/微信确认

- 通过电话或微信与法院确认电子地址,并明确接收方式。

电子送达地址如何填报

二、企业主体填报方式

在线系统填报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业务中,填写除注册地址外的其他地址及电子邮箱/通讯账号。

承诺书确认

- 系统自动弹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告知书》,阅读后勾选确认,或登录公示系统修改信息。

三、注意事项

电子送达地址如何填报

法律效力:

电子送达地址需经法院确认(如填写确认书或在线承诺),与纸质地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息更新: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管系统动态更新电子送达地址,确保送达效率。

特殊场景:部分情况下(如判决书、裁定书),电子送达可能不适用,需以法院要求为准。

建议优先选择权威平台(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保留电子回单备查。

温馨提示:
本文【电子送达地址如何填报】由作者 抓住机遇 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学习笔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 © All Right Reserved
粤ICP备1505356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