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定向委培政策,填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中、高考政策,户籍在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定向原则
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本县报本县”原则,即户籍地与定向计划一致的考生需填报对应县(市、区)志愿。
二、填报流程
志愿填报
- 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择“定向委培生”志愿,并确保户籍信息与定向计划一致。
- 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指定系统确认户籍及定向信息。
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初三学生)、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及近期证件照。
- 部分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或委托单位的同意证明。
三、协议与录取
签订协议
录取后需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明确就业岗位及服务年限。
录取规则
通常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定向志愿需在统招志愿前填报,且定向院校招生计划有限。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无具体委培单位(如社会考生),定向委培单位应填写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如省教考试院)。
提示:
具体流程可能因年份或政策调整,建议以当年教育考试院或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