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考定向志愿填报需遵循以下规则,具体分为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两个环节:
一、定向生资格审核
资格条件
需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等组成审核小组,填写《定向生资格审核表》并公示5个工作日。
审核流程
审核通过后,结果需在6月17日前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未通过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定向志愿填报规则
志愿设置
志愿栏仅限定向生填报,且第一志愿必须填写被定向的学校(若未被定向则可自由选择其他学校)。
志愿限制
若第一志愿为定向学校,则第二志愿不得填报其他学校。
填报要求
必须在志愿栏明确标注定向学校编号,否则视为放弃定向资格。
三、注意事项
定向生志愿与统招志愿分开填报,未被定向考生仅能填报统招志愿。
建议提前确认定向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避免信息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