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填报相关表格时需以法律规定的家庭关系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填写。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核心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子女仍是双方子女,双方均享有抚养、教育等权利。
以实际抚养关系为准
填报时需填写当前实际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并注明抚养权归属。
二、具体填报要求
家庭成员关系
- 必填内容: 填写亲生父母(或实际抚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 特殊情况
- 高考/中考档案:
需填写亲生父母信息,同时附离婚证明或抚养协议(如适用)。 - 入伍政审:除亲生父母外,需填写继续抚养人信息,若初中前已随一方生活,则按该方填报。
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避免误导。若父母关系复杂(如共同抚养、再婚等),建议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三、注意事项
年龄与抚养权: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以法院判决或协议为准。- 心理与适应情况:若涉及心理评估或教育规划,可补充说明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及适应状态。
通过以上方式,既能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准确反映家庭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