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就业创业证的领取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申请。
在常住地(持有居住证或居住半年以上)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申请。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到用工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簿、二寸证件照2张。
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提供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
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
三、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审核不通过将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就业创业证》。
四、注意事项
申请前需确认户籍或居住地是否在衡水市范围内。
自主创业毕业生可额外申请《自主创业证》,需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